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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落实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治理工作

来源:鹤壁市残联 发表时间:2022-07-25 浏览次数:584

按照中共鹤壁市纪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持续开展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市残联落实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如下: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

(二)专项治理内容

重点治理2021年以来利用“三公”经费开展“两违规”活动有关问题。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是否存在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的行为,是否存在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问题,“三公”经费支出是否按规定的范围、程序、标准执行。重点关注违规扩大出国(境)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出国(境)经费开支标准;超预算报销因公出国(境)费用;违规配置和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转移摊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等问题;超规格、超标准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纪念品及土特产品等问题,随意改变科目列支“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公开不完整,不细化等问题,以及其他方面违反“三公”经费有关规定的情形。

二、专项整治和专项治理的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开展自查阶段(至7月31日)

1.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自查,填报《“三公”经费自查情况报告表》(附件2)。

2.形成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填报《“三公”经费自查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3)和填写真实性承诺书,报送市财政局归口部门预算管理科室。

(二)重点检查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1.纪律监督人员重点检查,督促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2.填报《“三公”经费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于9月20日报送市财政局归口部门预算管理科室。

(三)整改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1.对专项治理工作自查、重点检查及整改情况、建立完善制度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2.形成总结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归口预算管理科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识重大意义。要高度重视,提高对落实“两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开展“三公”经费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以实的作风和严的举措落实责任、推动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压实管理责任。要立足职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深入排查“两违规”问题,加强对单位“三公”经费的监管和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堵塞“两违规”问题使用公款的渠道。

(三)广泛宣传动员,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和网络受理平台。